
在1903年WOOD設計了一種特別的顯微鏡的原理,就是生物熒光顯微鏡。
一種帶有吸收可看見的光以及可以通過紫外光通過的濾片起的作用。在這個基礎原理上,1911年Reichert通過這個設計又重新設計一臺熒光顯微鏡。
通過科學的發展,熒光染色方法與熒光裝置的改進,對于熒光抗體技術的建立所產生的激發光源以用濾片系統得到正確的發展,使熒光顯微鏡的技術在我們的科學上得到發展,在細胞學上,微生物學,免疫學等這個方面是得到很常用的應用的。
生物熒光顯微鏡和一般的顯微鏡有很大的差別,前者不僅能進行一般的透射光的明場觀察,也可以進行落式的明場觀察。這個標本物質是通過紫外光的照射能發出比原來的激發光的光線長,這個特點我們稱之為熒光特性。所以才會被我們稱為熒光顯微鏡。